對于經(jīng)常購買升降工作平臺的客戶來說可能還比較了解,,從2014年11月起,,
升降工作平臺就不再屬于特種設備,,而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.5T的
簡易升降機則一直屬于特種設備(屬于起重設備類,代碼是4870),。但是更多的客戶經(jīng)常會混淆這兩個概念,,認為簡易升降機和升降工作平臺就是同一種設備,都屬于特種設備,。
1.升降工作平臺的定義
根據(jù)機械行業(yè)標準JB/T 12786-2016《升降工作平臺 術語與分類》,升降工作平臺的定義是:升降工作平臺是指通過升降機構的運動和/或底盤的移動,,將工作平臺上的人員(帶或不帶物料等)運送至工作位置并進行作業(yè)的機械設備,。其實這個定義不是很準確,更準確的定義應該是:升降工作平臺時通過至少可作升降運動的平臺將其上的人員(帶或不帶物料等)運送至工作位置進行工作的機械設備,。
按照升降方式來說,,升降工作平臺可以分為舉升式升降工作平臺(見圖1—圖3),導架爬升式工作平臺(見圖4)等形式,。
按照整機是否可以移動,,升降工作平臺可分為移動式升降工作平臺(自行式——汽車底盤和專用底盤,推行式、拖行式,、軌道式,,圖1、圖2是部分類型),,固定式升降工作平臺(永久性安裝和臨時性安裝,,圖3、圖4是部分類型),。
(圖1)
(圖2)
(圖3)
(圖4)
2.簡易升降機的定義
根據(jù)國家標準GB 28755-2012《簡易升降機安全規(guī)程》中對簡易升降機的定義為:簡易升降機是以曳引機,、卷揚機、電動葫蘆,、液壓泵站等作為驅(qū)動裝置,,通過鋼絲繩、齒輪齒條,、鏈條或液壓油缸等部件帶動貨廂,,在井道內(nèi)沿垂直或與垂直方向傾斜角小于15°的剛性導向裝置運行的僅用于運載貨物的起重機械。但是這個定義也有不準確的地方,,第一,,齒輪齒條與定義中所列出的驅(qū)動裝置基本無關;第二,,簡易升降機實際上是一種簡化的僅用于載貨的貨梯,。
簡易升降機可分為曳引式簡易升降機、強制式簡易升降機,、齒輪齒條式簡易升降機和直接作用液壓式簡易升降機等類型,。
關于升降作業(yè)平臺和簡易升降機的定義我們就簡單介紹到這個地方,關于兩者的特征,,我們會在下篇文章中詳細介紹,,敬請期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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